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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02 05:30:49 发布

延吉数据湖基础设施项目ppp全过程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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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数据湖基础设施项目PPP全过程管理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LJY2018-CG001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评标方法2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五章发包人要求3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0 第一章招标公告采购项目编号:JLJY2018-CG0011.招标条件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延边鸿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延吉数据湖基础设施项目PPP全过程管理咨询服务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1)项目名称:延吉数据湖基础设施项目PPP全过程管理咨询服务项目。(2)项目概况:包括数据湖园区、城市数据湖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大数据应用,以及智慧夜景照明工程建设等。(3)项目类别:服务类。(4)最高限价:140万元。(5)服务范围①开展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全面收集、分析项目的前期规划、工程资料等PPP运作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访谈有关政府部门和企业机构,了解各利益相关方的思路和诉求;②开展项目前期立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节能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报告等,并配合政府部门完成项目审批;③建立PPP项目财务分析模型,完成项目财务测算;④协助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协助财政部门完成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协助采购人按要求申报和将本项目列入PPP综合信息平台系统;⑤确定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方式、风险识别与分配、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及合同体系重要边界条件等,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并协助采购人按要求参与审查和修改;⑥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并协助采购人按要求参与审查和修改;⑦编制社会资本采购文件(含PPP合同、股东协议等合同),协助采购人按要求参与审查和修改;⑧组织实施社会资本采购程序,协助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进行PPP合同谈判,协助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⑨根据采购人要求,就本项目所涉的其它商务、财务、法律、政策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与建议,以保证本项目的运作完全符合国家规定。(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7)落实情况:已落实。(8)标段划分:1个标段。(9)项目建设地点:延吉国际空港经济开发区。(10)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公司(SPV)成立止。(11)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满足本项目服务范围服务期内全过程咨询服务需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港、澳、台除外)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覆盖本项目类型的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2)须为经吉林省财政厅招标程序进入“吉林省财政厅PPP咨询服务机构库”的咨询机构。(3)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并具备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近3个月内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及其他违法记录。(6)投标申请人须在吉林省内注册或设有机构,拟配备项目服务人员须包含工程咨询类4人、财务类1人、法律类1人,保证根据委托方工作需要24小时内到达咨询服务现场。(须提供上述内容承诺函)。-57- (7)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咨询服务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签约的PPP咨询服务中标通知书和咨询合同原件。(8)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由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须公告日后出具)。(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11)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招标文件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2)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企业类似项目咨询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6)项规定的承诺函、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3月20日9时00分。(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延吉市政务中心六楼开标2室(延吉市河南街759号)。(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5)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日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延吉政府采购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延边鸿运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徐佰伦联系电话:0433-2428817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联系人:赵光春、王远联系电话:0433-2818007电子邮箱:yjsjy8543@163.com2018年2月26日-5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延边鸿运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延吉市兴区路182号延边新兴工业集中区办公楼联系人:徐佰伦电话:0433-242881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联系人:赵光春、王远电话:0433-28180071.1.4招标项目名称延吉数据湖基础设施项目PPP全过程管理咨询服务项目1.1.5项目建设地点延吉国际空港经济开发区1.1.6项目概况包括数据湖园区、城市数据湖基础设施以及智慧城市大数据应用等,以及智慧夜景照明工程建设等1.1.7项目投资估算140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投资,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服务范围①开展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全面收集、分析项目的前期规划、工程资料等PPP运作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访谈有关政府部门和企业机构,了解各利益相关方的思路和诉求;②开展项目前期立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节能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报告等,并配合政府部门完成项目审批;③建立PPP项目财务分析模型,完成项目财务测算;④协助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协助财政部门完成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协助采购人按要求申报和将本项目列入PPP综合信息平台系统;⑤确定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方式、风险识别与分配、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及合同体系重要边界条件等,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并协助采购人按要求参与审查和修改;⑥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并协助采购人按要求参与审查和修改;⑦编制社会资本采购文件(含PPP合同、股东协议等合同),协助采购人按要求参与审查和修改;⑧组织实施社会资本采购程序,协助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进行PPP合同谈判,协助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⑨根据采购人要求,就本项目所涉的其它商务、财务、法律、政策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与建议,以保证本项目的运作完全符合国家规定。-57- 1.3.2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公司(SPV)成立止。1.3.3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满足本项目服务范围服务期内全过程咨询服务需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①投标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港、澳、台除外)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覆盖本项目类型的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②须为经吉林省财政厅招标程序进入“吉林省财政厅PPP咨询服务机构库”的咨询机构;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及其他违法记录。(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咨询服务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签约的PPP咨询服务中标通知书和咨询合同原件。(4)信誉要求: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③提供由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须公告日后出具)。(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并具备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近3个月内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须包含工程咨询类4人、财务类1人、法律类1人,保证根据委托方工作需要24小时内到达咨询服务现场。(须提供上述内容承诺函)。(7)其他要求:①须在吉林省内注册或设有机构;②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无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57- 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电子文档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咨询服务的内容、服务周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无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6天前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文档2.2.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电子文档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于收到当日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版确认函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电子文档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时间:于收到当日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版确认函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无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3.2.3报价方式固定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按废标处理。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140万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按报价函格式3.3.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57- 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从企业基本账户划拨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基本账户,或提供经吉林省住建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缴纳后须携带汇款凭证原件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并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的除外)。若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未开投标保证金收据视为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被否决。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退至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如下:开户名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账号:22001686138059000016联系人:禹香春联系电话:0433-2758882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无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6年度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13年1月1日~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A(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副本份数:4份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提交1份(载体为U盘)其他要求:无3.7.3A(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不需要□需要,分册装订要求: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书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57- 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和其他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无效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20日9时00分4.2.2(A)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吉市政务中心六楼开标二室(延吉市河南街759号)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A)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4)(A)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检查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3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延吉政府采购网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57-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取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57- 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咨询服务机构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服务范围、咨询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服务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咨询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咨询服务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57-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咨询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咨询服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咨询服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咨询服务成果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57- 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咨询服务费用报价清单;(6)咨询服务方案;(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57-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咨询服务工作的一切成本、费用和利润总和,同时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咨询服务费用报价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咨询服务费用报价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咨询服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57- 3.5.4“正在提供咨询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咨询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咨询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咨询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服务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57- 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A)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咨询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咨询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57- 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57- 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7-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万元)项目负责人咨询服务期限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主持人:记录人:年月日-57-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7-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57-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咨询服务期限:日历天。项目负责人:(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7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57-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咨询服务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57- 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57-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咨询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咨询服务方案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57-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资信业绩部分:53分咨询服务方案部分:32分投标报价:15分其他评分因素:0分(如有)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进入报价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最低值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类似项目业绩(24分)近五年参与PPP咨询业绩,每有1项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24分。说明:提供近五年来(2013年1月以来,以咨询合同标注的时间为准)PPP项目的业绩(含BOO、BOT、TOT等模式,不含BT模式),须提供中标签约的PPP咨询服务中标通知书或咨询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团队(14分)①拟投入的项目团队成员包含工程咨询类4人、财务类1人、法律类1人,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专业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该高级技术人员属于投标供应商职工的社保证明)②拟投入的项目团队成员具备咨询类或工程类或财务类或法律类高级技术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10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该高级技术人员属于投标供应商职工的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及实力(15分)投标人入选国家财政部PPP咨询机构库,得5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财政部网站网页截图)投标人具有PPP咨询业绩入选国家示范项目,每项的5分,共10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财政部网站网页截图及合同原件)2.2.4(2)咨询服务方案评分标准咨询服务范围、内容(4分)范围内容合理符合实际得4分;基本合理得2-3分;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得0-1分咨询服务依据、工作目标(4分)依据目标合理符合实际得4分;基本合理得2-3分;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得0-1分咨询服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4分)设置职责合理符合实际得4分;基本合理得2-3分;不合理不可操作性不强得0-1分咨询服务说明和咨询安排(4分)说明安排合理符合实际得4分;基本合理得2-3分;不合理不可操作性不强得0-1分咨询服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4分)有咨询服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且措施合理符合实际得4分;基本合理得2-3分;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得0-1分。少一项保证措施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咨询服务安全保证措施(4分)安全保证合理符合实际得4分;基本合理得2-3分;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得0-1分咨询服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4分)服务分析合理符合实际得4分;基本合理得2-3分;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得0-1分合理化建议(4分)合理化建议合理符合实际得4分;基本合理得2-3分;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得0-1分2.2.4投标报价得分值=(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57-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57-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咨询服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咨询服务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咨询服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咨询服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57-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咨询服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5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7-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在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以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确认、合同条款、招标人要求、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合同协议书的文件。1.1.1.3中标通知书:指招标人通知投标人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中标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1.5对投标文件的澄清确认:指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1.1.1.6招标人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招标人要求的文件,包括咨询服务的范围、成果和要求,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1.1.1.7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委托人和受托人。1.1.2.2“委托人”:指与受托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2.3“受托人”: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2.4项目负责人:指由受托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合同、主持项目咨询机构工作的咨询工程师(投资)。1.1.3其他1.1.3.1“咨询文件”:指按合同约定的,由受托人提供服务的咨询过程文件、最终成果文件,载体必须是纸张,并有相应的电子光盘或磁盘,在需要时应有相应的模型。1.1.3.2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3.3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3.4不可抗力: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以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确认;(4)合同条款;(5)委托人要求;(6)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另册);(7)投标文件(另册);(8)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如有)。1.4联络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在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57- 2.咨询服务内容2.1开展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全面收集、分析项目的前期规划、工程资料等PPP运作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访谈有关政府部门和企业机构,了解各利益相关方的思路和诉求;2.2开展项目前期立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节能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报告等,并配合政府部门完成项目审批;2.3建立PPP项目财务分析模型,完成项目财务测算;2.4协助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协助财政部门完成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协助采购人按要求申报和将本项目列入PPP综合信息平台系统;2.5确定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方式、风险识别与分配、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及合同体系重要边界条件等,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并协助采购人按要求参与审查和修改;2.6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并协助采购人按要求参与审查和修改;2.7编制社会资本采购文件(含PPP合同、股东协议等合同),协助采购人按要求参与审查和修改;2.8组织实施社会资本采购程序,协助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进行PPP合同谈判,协助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2.9根据采购人要求,就本项目所涉的其它商务、财务、法律、政策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与建议,以保证本项目的运作完全符合国家规定。3.咨询服务周期咨询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PPP项目合同签署止。4.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4.1委托人的权利4.1.1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委托人有权对受托人项目负责人及咨询人员提出具体和明确的合理要求,受托人不得拒绝。4.1.2受托人负责本项目的咨询人员必须得到委托人的认可,咨询人员不能胜任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及时更换。4.1.3受托人难以胜任本项目工作或者受托人工作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要求,委托人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4.2委托人的义务4.2.1委托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受托人免于承担因委托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4.2.2委托人应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应的费用。4.2.3根据受托人的合理要求,负责向受托人及时提供有关项目的基础资料,包括项目概况、工程技术资料等以及其他受托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有关项目的信息资料;必要时,委托人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受托人完成相关的技术工作。4.2.4项目实施过程中,协助受托人与有关政府部门进行协调。5.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5.1受托人的权利5.1.1向委托人提出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必要的基础资料及必要的协助工作的要求。5.1.2在完成合同规定的咨询服务后,向委托人提出及时足额支付相应的费用要求。5.2受托人的义务5.2.1受托人的一般义务5.2.1.1受托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委托人免于承担因受托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5.2.1.2受托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5.2.1.3受托人应充分与委托人沟通,了解委托人的意图,并将其贯穿到项目实施的过程中。5.2.1.4在委托人目前的项目条件下,除不可抗力,受托人应保证按市场惯例规范、法律、法规运作本项目,若受托人在咨询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且致使咨询工作失败,受托人应承担相应责任。-57- 5.2.1.5受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5.2.2不得转让分包受托人不得将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工作转包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全部咨询服务工作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5.2.3项目负责人受托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项目负责人。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服务工作正常进行。受托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应提前五日以上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项目负责人超过2天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5.2.4项目执行机构5.2.4.1受托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执行机构,执行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5.2.4.2咨询人员要求(最终根据招标人确认的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结果确定。)5.2.4.3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执行机构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服务工作正常进行。在必要情况下,受托人可根据项目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执行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的更换,应按照5.2.3款规定执行。受托人更换项目执行机构其他咨询人员的,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提前2天书面通知委托人。5.2.4.4受托人应对项目执行机构进行有效管理。委托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有严重过失行为、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项目负责人和/或项目执行机构其他人员的,受托人应在2天内予以撤换。5.2.5咨询服务的范围和工作内容5.2.6.1按合同条款第2条所述咨询服务,并对咨询服务质量负责,确保委托人权益。5.2.6.2委托人要求。5.2.6.3前两款未提及的而委托人要求的与本PPP项目咨询服务有关的服务内容,也应包括在服务范围内。5.2.7其他5.2.7.1统筹和协调其他顾问的工作,不得因此影响委托人项目工作进度。6.咨询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6.1咨询服务费用受托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咨询服务收取的咨询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受托人人工费用(含人员的交通、伙食、住宿以及根据需要外聘专家)、办公费用(含项目人员办公车辆费用、办公设备、房租等)、管理费用、利润、税金以及因投标人工作不当引发的相关处理费用。6.2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格不因咨询服务需求变化、物价、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周期等任何因素变动而进行调整。6.3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方式6.3.1合同签订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委托人预付合同总价的%。6.3.2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审定(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3.3完成项目公司组建相关文件,待政府与项目公司重新签署PPP项目合同(特许经营协议),或签署关于承继项目合同的补充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咨询服务期和阶段性成果要求7.1年月日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审定(审核)。7.2年月日前完成项目招商工作,政府与社会资本正式签订PPP项目合同。7.3年月日前完成项目公司组建相关文件,政府与项目公司重新签署PPP项目合同,或签署关于承继项目合同的补充合同。应招标人要求,就本项目所涉及的其他商务、财务、法律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与建议。8.合同的变更、暂停与解除8.1变更8.1.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对合同进行变更。-57- 8.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受托人原因导致受托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咨询服务内容增加时,受托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8.1.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受托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咨询服务工作时,受托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8.1.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咨询服务的范围、时间,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8.1.5由于受托人原因造成咨询服务工作量增加的,咨询服务费用不做调整。8.2暂停与解除8.2.1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暂停履行合同直至解除合同。8.2.2在合同履约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或解除受托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受托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合同或解除受托人的部分义务导致受托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合同仍然有效。8.2.3当受托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受托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受托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受托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受托人接到通知7天后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受托人时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咨询服务费用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受托人之日,但受托人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8.2.4受托人在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受托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受托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受托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费用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受托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8.2.5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合同。8.2.6合同解除后,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9.违约责任与赔偿9.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与赔偿9.1.1如果由于委托人违约而导致受托人不能在合理时间内交付阶段性或最终性工作成果的,委托人自行承担责任。9.1.2委托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9.1.3如因委托人原因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受托人及时支付咨询服务费,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逾期违约金。每延期一天,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应付未付款1‰的违约金。9.1.4委托人向受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受托人由此引起的费用。9.2受托人违约责任与赔偿9.2.1合同生效后,受托人不按合同规定履行职责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进行履行。如仍不履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关系,并要求受托人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数额以造成的全部损失为限。9.2.2受托人提供的咨询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提供的咨询人员、执业水平和服务时间未达到咨询服务工作要求的,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的,委托人可扣减相应的咨询服务费。9.2.3如果由于受托人的严重过失造成招商、谈判延误或招商、谈判失败,委托人有权决定终止咨询合同,受托人应退还委托人已支付的咨询费,还须赔偿委托人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9.2.4如受托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限提交咨询成果文件,每延期一天,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延期提交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的违约金限额为合同总价的5%。如受托人提交咨询服务成果文件延迟达14天以上,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9.2.5-57- 若因受托人原因导致提交的咨询服务成果无法通过政府审批,委托人有权发出如下任一指令,受托人必须遵照执行。(1)对不合格部分进行重新编写,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受托人自行负责。(2)解除该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委托人将该不合格部分指定分包给其他咨询单位,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受托人自行负责,并扣除受托人合同总价1%的咨询费用。无论委托人采用(1)或(2)的解决方案,委托人有权视完成的质量情况给予受托人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等违约处理,违约金可从咨询费中予以扣除。9.2.6在合同有效期内,受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由于受托人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引起项目费用增加时,受托人负责赔偿损失。9.2.7受托人应有必要的现场服务人员,现场服务的咨询人员在接到委托人指令后应在2小时内响应,超出上述时间响应或未响应的视为受托人违约,违约金标准为2000元/次•人;项目负责人在接到委托人指令后应在24小时内响应,超出上述时间响应或未响应的视为受托人违约,违约金标准为5000元/次•人9.2.8受托人主要技术骨干应保持相对稳定,在项目实施期间原则上不能更换,确需更换的,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可以更换,但应按以下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更换项目负责人的,由受托人支付给委托人30000元/次•人违约金。(2)更换现场服务人员(除项目负责人)的,由受托人支付给委托人10000元/次•人违约金。(3)更换其他项目人员的,由受托人支付给委托人5000元/次•人违约金。如发生以上更换,更换后的人员不低于响应文件中的资历。9.2.9受托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受托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10.不可抗力10.1通知义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特快专递等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发生不可抗力以及不可抗力可能持续的时间。10.2继续履行双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10.3损失承担双方应承担各自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11.争议解决11.1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精神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如果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时,任何一方有权提出向太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12.文件及信息的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收集、整理、复制、研究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本规定不影响泄露已经公开发布的任何项目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包括咨询费用及支付信息等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关于保密的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五年内仍然有效。13.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14.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方为有效。合同的修改和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57-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57-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57-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咨询人名称,以下简称“咨询人”)对该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咨询服务机构选择的投标。发包人和咨询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合同条款;(4)发包人要求;(5)咨询服务费用报价清单;(7)咨询服务方案;(8)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4.项目负责人:。5.咨询服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6.受托人同意按照合同规定的咨询服务范围、内容、进度要求、质量要求,向委托人提交优质的咨询服务成果。7.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受托人支付合同价款。8.受托人承诺本项目实施的咨询人员的人数满足咨询服务工作的要求。若出现人数不足以及为完成委托项目内容需要额外聘请专家团队时,受托人按实际需要自行追加,但不增加咨询费用。9.咨询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PPP项目合同签署止。10.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咨询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57-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咨询人名称,以下称“咨询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咨询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咨询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咨询服务成果文件之日起28日后失效。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咨询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4.发包人和咨询人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57-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一、项目名称延吉数据湖基础设施项目PPP全过程管理咨询服务项目二、项目简介:本次招标包括数据湖园区、城市数据湖基础设施以及智慧城市大数据应用等,以及智慧夜景照明工程建设等。三、服务范围①开展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全面收集、分析项目的前期规划、工程资料等PPP运作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访谈有关政府部门和企业机构,了解各利益相关方的思路和诉求;②开展项目前期立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节能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报告等,并配合政府部门完成项目审批;③建立PPP项目财务分析模型,完成项目财务测算;④协助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协助财政部门完成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协助采购人按要求申报和将本项目列入PPP综合信息平台系统;⑤确定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方式、风险识别与分配、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及合同体系重要边界条件等,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并协助采购人按要求参与审查和修改;⑥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并协助采购人按要求参与审查和修改;⑦编制社会资本采购文件(含PPP合同、股东协议等合同),协助采购人按要求参与审查和修改;⑧组织实施社会资本采购程序,协助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进行PPP合同谈判,协助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⑨根据采购人要求,就本项目所涉的其它商务、财务、法律、政策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与建议,以保证本项目的运作完全符合国家规定。四、服务地点延吉国际空港经济开发区。五、服务内容1、开展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全面收集、分析项目的前期规划、工程资料等PPP运作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访谈有关政府部门和企业机构,了解各利益相关方的思路和诉求;2、开展项目前期立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节能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报告等,并配合政府部门完成项目审批;3、建立PPP项目财务分析模型,完成项目财务测算;4、协助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协助财政部门完成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协助采购人按要求申报和将本项目列入PPP综合信息平台系统;-57- 5、确定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方式、风险识别与分配、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及合同体系重要边界条件等,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并协助采购人按要求参与审查和修改;6、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并协助采购人按要求参与审查和修改;7、编制社会资本采购文件(含PPP合同、股东协议等合同),协助采购人按要求参与审查和修改;8、组织实施社会资本采购程序,协助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进行PPP合同谈判,协助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9、根据采购人要求,就本项目所涉的其它商务、财务、法律、政策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与建议,以保证本项目的运作完全符合国家规定。-57-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7-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57- 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咨询服务费用清单六、资格审查资料七、咨询服务方案八、其他资料-57-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咨询服务期限: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咨询服务工作。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如有);(5)咨询服务费用报价清单;(6)咨询服务方案;(7)资格审查资料;……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57- (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负责人5.2.3姓名:2咨询服务期限33合同价款确定方式6………………………………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5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57- 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宝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57- 四、投标保证金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2、如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此提供银行保函的复印件。-57- 五、咨询服务费用报价清单1.咨询服务费用清单说明2.咨询服务费用清单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咨询服务费用分项名称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金额(元)备注12345合计报价-57- 六、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企业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等级:证书号:营业执照号其中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各类注册人员经营范围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57-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57-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咨询服务期限咨询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57- (四)正在提供咨询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咨询服务期限咨询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57-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57- (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57-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职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工作年限从事咨询工作年限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担任职务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57- 七、咨询服务方案咨询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一、工作实施安排二、服务质量控制三、咨询进度控制方案内容应包括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依据、工作目标;咨询服务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拟投入的咨询人员;咨询服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咨询服务说明和咨询服务方案;咨询服务安全保证措施;咨询服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等。-57- 八、其他资料A、投标人企业简介;★B、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C、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的不需提供);★D、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的不需提供);★E、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F、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及其他人员的相关证书;★G、进入吉林省财政厅PPP咨询服务机构库证明;★H、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I、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6)项规定的承诺函;J、投标人提供近五年类似项目案例(业绩以合同为准,并提供清单);K、具有2014~2016年度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L、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纳税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M、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交纳社保金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N、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注:上述加“★”号条款资料均需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