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页文选11月22日 37页

  • 56.36 KB
  • 2022-04-29 13:52:17 发布

活页文选11月22日

  • 37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活页文选XUEXIHUOYEWENXUAN3刘云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变为实际行动(《学习时报》)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15赵洪祝(《人民日报》)杨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28(《人民日报》)40王勇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人民日报》)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52沈春耀(《光明日报》)中央宣传部主管2016《党建》杂志社主办692016年11月21日出版总第734期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变为实际行动刘云山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新征程,对推进伟大事业、建设伟大工程、夺取伟大斗争胜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是全党全国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党中央专门发出通知,对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出具体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全会精神宣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学习贯彻好全会精神,重要的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严字当头、重点发力、问题导向、以上率下,把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变为实际行动。第一,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地落实全会精神严字当头,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一个鲜明特点,也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一个基本着眼点。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处处体现了严的态度、严的标准、严的规定。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就要严字当头,强化严的意识、践行严的要求。 坚持严字当头,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管党治党力度不断加大、工作步步深化,一些曾经认为解决不了的问题解决了,一些过去认为做不到的事情做到了,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极大凝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积聚了强大的正能量。同时应看到,从严管党治党的成果还是阶段性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有待从根本上解决,一些老问题反弹回潮的因素仍然存在,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时出现,特别需要始终保持从严的要求。现在,我们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处于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我们党要成功应对“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带领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必须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增强严的定力,保持严的韧劲,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作出不懈努力,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提高党的执政水平上作出不懈努力。做到严字当头,重要的是把握好全面从严的要求。“全面”二字不是简单的修饰词,本身就是严的重要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明确提出“六个从严”,即抓思想从严、抓管党从严、抓执纪从严、抓治吏从严、抓作风从严、抓反腐从严。这“六个从严”,实际上也是强调从严要体现到方方面面。贯彻好全面从严的要求,关键是要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就是把严的标准落实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各个方面,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覆盖,就是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都要认真践行从严的要求,没有特殊、没有例外。全过程,就是从严要始终如一、一以贯之,不能严一阵松一阵,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强化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不能讲价钱、打折扣,不能用私情换党性,不能让立起的规矩成为“稻草人”,真正以严的态度贯彻好全会精神。第二,坚持重点发力,突出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既需要全方位用劲,也需要重点发力。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研究党的建设如何抓时,就决定从制定实施八项规定切入,以反“四风”为突破口,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为重要抓手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贯彻准则和条例,也要把握好重点、找准着力点。注重抓好思想教育。干部队伍过硬,首先是思想素质过硬。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必须把加强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要坚持不懈推进理论武装,修好马克思主义理论必修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每年要完成规定学习任务、领导干部定期参加党校学习、把学习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等各项规定。要通过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白什么是必须牢牢坚守的,什么是必须坚决摒弃的,切实把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立起来,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走好新的长征路。要毫不放松地加强党性教育,持之以恒地加强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做到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加强思想教育,还要着力培育和建设良好的党内政治文化。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注重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这一重要思想,抓住了党内政治生活最深层、最本质的东西,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政治文化是政治生活的灵魂,对政治生态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只有成为全党的自觉,成为融入党员干部心灵深处的追求,才会真正成为熔炉,才会更有力量。长期以来,由于封建遗毒的影响和西方腐朽思想的侵蚀,一些地方和部门一度出现了形形色色的“潜规则”、大大小小的关系网、“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严重混淆了是与非、公与私、真与假、正与邪的界限,严重损害了政治生态。要把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立足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成功实践,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传承革命文化的红色基因,建设具有时代特点和共产党人鲜明特色的政治文化。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潜规则”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以良好的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注重严明政治纪律。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最突出的特点和优势,就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善于从政治上认识和抓好党的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这次全会通过的准则和条例都特别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出明确要求。这方面,我们有经验,也有教训。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人,不仅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而且政治上野心膨胀,阳奉阴违、拉帮结派,严重破坏了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还有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拉票贿选案等,要害也是政治问题,严重破坏党内选举制度和人大选举制度。这些年,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是从政治上考量的。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第一位的是要增强“四个意识”,牢记“四个服从”的组织原则,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党员干部要牢记纪律为大、组织为大,对党忠诚老实,坚决反对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亲亲疏疏那一套,决不能把商品交换那一套搬到党内政治生活和工作中来,决不能形成利益集团。要铭记共产党人的政治身份,汲取反面典型案例的深刻教训,坚决反对淡化政治、去政治化的错误言行。要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政治问题、原则问题上,脑子要特别清醒、眼睛要特别明亮、立场要特别坚定,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注重强化自我监督。党要管党,就是要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自己监督自己,自己管好自己,自己建设好自己。回顾我们党90多年的风雨历程,遇到过许许多多的曲折和坎坷,包括革命战争时期的各种“左”倾和右倾错误,包括新中国成立后的“文化大革命”等,但最后一个个都被我们党克服了。主要靠的是什么?就是我们党勇于拨乱反正,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和条例,都聚焦当前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着眼于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贯彻好全会精神,重要的是弘扬自我革命的精神,增强搞好党内监督的自觉性,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形成科学管用的防错纠错机制,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同时要把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对于我们的党员干部来说,也要有自我革命的精神,加强自警自省自律,坚持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来自人民群众等各方面的批评和监督,更好地增强政治免疫力。注重明责问责。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很重要的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不明责、不尽责、不追责、不问责,再好的制度也会落空。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要求落实到管党治党的各方面,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把责任落实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全过程,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体现组织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党委(党组)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不仅要管好自己、接受监督,而且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一级书记,确保层层落实责任。要严肃追责问责,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结合起来,以强有力的问责机制倒逼各级党组织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注重“关键少数”。这次全会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突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重点。各级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的特殊重要性,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及时校正自己的行为,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增强对“一把手”教育的针对性、管理的经常性、监督的有效性,进一步明确权力边界、列出权力清单,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管理监督,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促使各级“一把手”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需要指出的是,全会突出强调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组成人员要首当其责,准则和条例对中央层面也作出专门规定。这充分展示了党中央抓好党的建设的坚强决心和战略定力,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导向,是对全党的有力示范。第三,坚持问题导向,下大气力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解决矛盾和问题中不断推进事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法,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和条例,都是瞄着问题来、对着问题去的,既是任务清单,又是问题清单。贯彻全会精神,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坚持问题导向,首先要弄清存在的问题。有问题并不可怕,就怕熟视无睹,导致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通过的准则和条例,都对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作了详实列举。这些问题,既有政治方面的问题、又有思想层面的问题,既有作风方面的问题、又有制度层面的问题。党员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一项一项地梳理分析,弄清楚“共性”问题在自己身上的具体表现,弄清楚自身存在的“个性”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使查摆问题的过程成为明确工作方向的过程。坚持问题导向,是为了解决问题。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重要的也是看是否有效解决了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注重解决那些量大面广、表现突出的问题,这类问题群众看得真切,界限尺度比较明确,重在严格执行制度,加强刚性约束;另一方面,还要着力解决政治性强、破坏力大的问题,这类问题往往隐蔽性强,不到关键时刻难以暴露,重在确立判断标准,及时查处典型,形成有效机制。要联系自身实际,加强对各类问题的分析,区分不同问题性质,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难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攻克什么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和办法。第四,坚持以上率下,领导干部要当好表率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贯穿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项基本要求。领导干部是党执政的中坚力量,是党员干部眼中的标杆,也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点。要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在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上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 在深入学习全会精神上当好表率。领导干部不同于普通党员和一般干部,在学习全会精神上,不能满足于一般化、随大流,要学得更深一些、要求更高一些。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原原本本学、研机析理学,对准则和条例一条条学习领会,全面系统把握,防止片面化、简单化。请人作辅导报告、看一些辅导读物,是可以的,但决不能代替对原著原文的学习。要发扬“学到底”的精神,把学习和思考结合起来,力求领会得更深、理解得更透。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党员干部队伍状况,找准差距、剖析根源,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学习全会精神上当好表率,不仅自己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还要发挥领学促学作用,抓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抓好面向群众的宣传阐释,切实承担起组织学习的领导责任。在增强核心意识上当好表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新局面,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成就,实现了党和国家事业的继往开来,赢得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衷心拥护,受到了国际社会高度赞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实践的选择、历史的选择,是全党的选择、人民的选择。维护好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维护好党中央权威,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增强核心意识,就是要把维护核心变成思想自觉,变成党性观念,变成纪律要求,变成实际行动。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对党忠诚作为立身之本,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强调看齐、保持一致,不能光看说得怎么样,而要看做得怎么样。合格的党员干部,在听党指挥上应当表里如一,在落实党中央要求上应当言行一致,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强化党性修养上当好表率。要模范执行准则和条例,模范践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要带头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和各方面监督,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带头加强主观世界改造,以准则和条例为镜,经常擦拭思想上的灰尘,把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确立起来,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在勇于担当负责上当好表率。落实从严管党治党各项任务,不是一件轻轻松松的事情,需要领导干部特别能担当、特别敢负责。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敢抓敢管、敢于批评、敢于斗争。要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担当者,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使敢担当、敢作为在干部队伍中蔚然成风。要坚守职责,扎实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选自2016年11月17日《学习时报》本文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校校长刘云山2016年11月14日在中央党校2016年秋季学期第二批入学学员开学典礼上的讲话,发表时有删节)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赵洪祝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提出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这是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应当把握的重要原则。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大战略意义,准确把握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基本内涵和实践要求,明确责任、强化担当,确保党内监督取得实效。一、充分认识把纪律挺在前面对于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当前,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们党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肩负着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党面临的任务越繁重,越要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管好治好建设好。强化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支撑,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在党内监督中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全面从严治党理念的创新,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建设理论宝库。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实现监督目的的内在要求。强化党内监督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应对风险挑战的迫切需要,根本目的是通过总结经验教训、创新管理制度,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得到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95年来,我们党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胜利,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有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作保证。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这是党的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党纪严于国法,破法必先破纪,这是近年来许多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刻启示。加强党内监督,确保党组织坚强有力和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必须从纪律抓起。纪律规定了监督的实质和重点,明确了监督的依据和标准,严明纪律是从严监督的重要体现和保证。换句话说,纪律既是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底线,又是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既是党内监督的内容,又是党内监督的尺子。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小错提醒、警钟长鸣,使广大党员时刻感到纪律的约束,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有利于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增强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与没有把纪律挺在前面、纪律执行不到位有很大关系。比如,纪法不分,拿着法律的尺子去衡量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无形中降低了对先锋队和先锋战士的要求;执纪不严,对一些违纪行为视而不见、放任自流,使党的纪律成了摆设和“橡皮筋”,形成“破窗效应”,党内监督的硬约束和严肃性不足;抓大放小,只盯住少数严重违纪党员干部,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使党内监督存在盲区和漏洞。这些情况直接导致党内监督乏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使党内监督更加规范和有效,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时时处处事事受到严格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增强监督功能的有效途径。党内监督的功能,不仅在于发现问题,更在于预防问题发生。一方面,通过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处置,起到惩治、震慑、遏制作用,体现“惩”的威力;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实现“治”的功效。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在党员干部发生违纪问题之前,加强纪律教育,使其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在党员干部发生轻微违纪问题之时,及时提醒诫勉,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避免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纪问题之后,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这既是治标,又是治本,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是我们党强化自身监督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增强党内监督实效性的必然要求。二、牢牢把握在党内监督中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要求学习贯彻《条例》,要坚持学用结合、知行统一,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体现在党内监督方方面面,做到定位上聚焦、内容上深化、方式上创新,不断提高党内监督水平。 聚焦“六项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强化党内监督必须抓住的重点。《条例》确定的党内监督8项主要内容,都是围绕“六项纪律”展开的。要通过信访举报、巡视巡察、派驻监督等多种手段,着力发现、严肃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六项纪律”的问题,使推进党内监督的过程成为加强纪律建设的过程。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要紧紧围绕组织纪律,着力发现组织软弱涣散、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等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经常召开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干部制度和干部条件选人用人,督促党员干部强化组织意识,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要紧紧围绕廉洁纪律,着力发现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督促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做到廉洁自律。要紧紧围绕群众纪律,着力发现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等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要紧紧围绕工作纪律,着力发现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等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要紧紧围绕生活纪律,着力发现奢侈浪费、贪图享乐、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问题,督促党员干部树立高尚精神追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永葆政治本色。只要在党内监督中抓住“六项纪律”,始终以“六项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言行,就能强化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维护党的肌体健康。 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条例》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新理念新经验,提出党内监督要运用“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这是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化。一是在抓“前”上下功夫,做到自警自省。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不会随着党龄的增长而自然提高,需要日积月累的终生努力。要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督促党员干部时刻用党章党规党纪、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启发思想觉悟。要加强警示教育,以案说理、以案明纪,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底线意识,不断提高在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在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在警示面前的醒悟能力。要不断让思想自觉引导行动自觉、让行动自觉深化思想自觉,促使党员干部强化自我监督,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二是在抓“早”上下功夫,做到动辄则咎。党组织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防止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这是最大的关心爱护。早发现,就是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就是发现问题后早一点打招呼,进行真诚善意的提醒、推心置腹的交流,使问题得到及早纠正。早处置,就是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进行函询、谈话、诫勉,对反映不实的予以澄清,对如实说明且反映问题并不严重的予以了结,以便有关同志放下包袱、轻装前进。三是在抓“小”上下功夫,做到防微杜渐。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任何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都是从小问题逐渐发展起来的。比如,收受礼品、滥发奖金、公款旅游等看似不起眼,其实反映的是作风上的大问题,甚至可能成为诱发腐败的直接动因。又比如,有的干部把档案造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等问题当成是“小错误”,认识不到这实质上是欺瞒组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在日常管理监督中,要对这些“小事小节”及时提醒、警示,避免问题小变中、中变大、一变多、个人问题变成全家问题,违纪问题最后演变成违法犯罪问题。“四种形态”是一个完整体系,关键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但并不意味着忽视或放弃后三种形态。没有后三种形态的处理,第一种形态也难以落实。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下,对党内监督中发现的严重违纪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保持高压态势,形成“不敢”氛围,讲纪律就有人听,抓纪律就有力度,“四种形态”的效果才能得以保证。 把落实监督制度作为严明纪律的重要抓手。《条例》规定的监督制度本身就是党规党纪,严格落实这些制度体现了严明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一是细化制度。《条例》着眼于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定了巡视巡察、组织生活、党内谈话、考察考核、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派驻纪检机构监督等制度。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把各项制度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二是执行制度。有了好的制度不去抓落实,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要加强日常督察和专项检查,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监督制度落实,让党员干部感到身边有一把戒尺,随时受到监督。对党内监督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抓集中管理、抓分类处置、抓整改落实,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纠错整改不力、效果不明显、查处问题不够、震慑作用不大的,尤其是破坏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三是创新制度。创新是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制度建设要从解决当下突出问题入手,探索实践在前,概括提炼在后。要根据形势任务和党的建设需要,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在党内监督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组织制度创新,把制度的笼子扎细扎密扎牢,使监督的尺子越来越清晰,推动党内监督规范化、制度化。三、在党内监督中把纪律挺在前面关键在于强化责任担当在党内监督中能不能把纪律挺在前面,反映的是党性强不强、有没有责任担当。各级党委(党组)、纪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要求,尽责任、敢担当、善作为,从严从紧抓纪律,把党内监督落到实处。 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条例》明确规定,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强化党内监督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一要落实“第一位”的要求。党内监督的权威和责任首先来自于党的组织,党委(党组)监督是第一位的,这是沉甸甸的政治责任。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问题导向具体化,紧盯违纪行为的蛛丝马迹,注重日常、较真叫板,形成强化党内监督的鲜明导向。二要落实“全面监督”的要求。在党内监督体系中,党委(党组)的监督是全面监督。具体来说,在政治领导上,党中央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在决策部署上,党中央部署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任务,各级党委(党组)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在工作落实上,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经常过问、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督促检查上,各级党委(党组)抓好各项监督制度的督促落实,加强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报告。三要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的要求。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不能虚化空转,必须细化实化,级级落实责任,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形成具体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和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委聚焦中心任务,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取得了明显成效。“三转”无止境,把纪律挺在前面,管住纪律、看住权力是深化“三转”的方向。一要深入转职能。纪委是监督纪律执行的,维护党的纪律是根本任务。在监督上,认真处理党员群众信访举报和对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映,及时找干部核实,让干部把问题讲清楚;在执纪上,重点盯住“三方面人员”,对监督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依规依纪执纪审查;在问责上,对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不力、管党治党责任缺失、巡视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二要用心转方式。善于抓细节、抓具体,无论是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还是执纪审查、审理报告,都要体现出纪委的政治水平、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比如,要站在政治的高度看问题,对一个地方和部门的政治生态作出判断,把“树木”与“森林”关系研究透彻,运用多种方式处理党内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又比如,对犯了错误的同志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体现政策的感召力和思想的感染力,使其从内心深处发生积极转变,主动承认错误,真诚向党忏悔。三要持续转作风。认真落实《条例》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纪检干部,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坚决克服监督缺失、执纪不严、问责不力的现象,坚决纠正能力不足、作风不实、律己不严的问题,坚决查处执纪违纪的人和事,勇于清理门户,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党内监督的要求能不能落到实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非常重要。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出样子,下面就会跟着来、照着做。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发挥表率作用。一要在敢于监督上作表率。强化党内监督,说易行难,这有认识方面的原因,更多的还在于敢不敢担当、会不会担当。要主动去打听张家长、李家短,发现问题敢于碰硬,板起脸来批评,“猛击一掌”,“当头棒喝”,给党员干部以及时警醒、有力触动,促其幡然醒悟,不能因为怕丢选票、伤和气,就做太平官、当老好人,既害了组织,也害了干部个人,造成令人痛心的严重后果。二要在自觉接受监督上作表率。在我们党内,只要是党员,无论职务高低、从事什么工作,都必须无条件接受监督,不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要主动接受上级监督,经常向组织报告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做到对党忠诚老实;主动接受同级监督,在民主生活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提出整改措施;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个人有关事项和述责述廉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三要在遵规守纪上作表率。言传身教,身教重于言传。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尊崇党章,始终守住纪律底线,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领出好班子、带出好队伍、形成好风气。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探索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巩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选自2016年11月17日《人民日报》)⇐微信扫一扫,可带走、分享这篇文章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杨晶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指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我们必须深刻领会这一重要论断,毫不动摇地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牢牢把握基本路线的科学内涵和时代要求,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沿着正确道路和方向前进。一、深刻认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对于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极端重要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深刻总结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教训、科学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基础上,探索形成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并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具体论述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30多年的改革发展实践充分证明,党的基本路线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是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取得新的伟大成就的根本所在。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是全党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讲政治最核心、最集中的体现就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党的基本路线作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指导全局的总任务、总方针、总政策,作为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决定了全党的政治方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总纲,是指导全党一切活动的基本遵循,是讲政治必须首先遵守的根本原则。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只有坚持这条路线,人民才会相信你,拥护你。谁要改变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老百姓不答应,谁就会被打倒。”党的基本路线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大国情、最大实际,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积极顺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体现了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容不得半点怀疑和动摇。只有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才能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等重大问题上保持清醒不糊涂,把稳“航向”不动摇。只有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党内政治生活才能保持正确方向,党的各项工作才能顺利开展。(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是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伟大斗争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习近平总书记郑重告诫全党,“要时刻准备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使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我们的人民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当前,我们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就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把人民生活搞上去,这是解决当代中国一切问题的根本要求,是继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篇大文章写下去、写精彩的根本要求。只有在党内政治生活和各项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我们才能不断战胜前进道路上的艰难险阻,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必须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党的建设就要推进到什么阶段。党的十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规定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首要的就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是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能否坚持好党的基本路线,是党的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问题,关乎党的团结统一、关乎人心向背,关系着党的兴衰成败。基本路线坚持得好,全党就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党内生活就充满生机活力;反之,就会人心涣散,各种错误思想倾向得不到纠正,党内政治生态乱象丛生。只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建设才能扎实推进,我们党才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等“四大考验”,克服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等“四种危险”,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二、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科学内涵和时代要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必须始终牢牢抓住“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作为兴国之要、把四项基本原则作为立国之本、把改革开放作为强国之路,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一)毫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新机遇和新矛盾新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了关于发展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赋予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更加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更加丰富的战略内涵。新时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抓好发展,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人民的主体地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把全面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作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切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发展局面。要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发展要求,摒弃重规模轻质量、重速度轻效益的粗放增长,使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率型转变,发展路径从以增量扩能为主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转变,坚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加快实现新旧发展动能的接续转换,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促进经济保持中高速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依靠创新转变发展机制,引领中国发展;协调处理好发展中的重大关系,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保护生态环境、实现永续发展;依靠开放拓展发展空间,优化发展格局;通过共享分配发展成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发展获得深厚的力量支持,以新理念推动发展新飞跃、赢得发展新优势、创造发展新奇迹。 (二)毫不动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矢志不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党、我们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在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个历史进程中,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巩固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性质和政治基础,筑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制度和道路基础。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头脑要特别清醒、立场要特别坚定,绝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体现和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全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各项工作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不断推向前进。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由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三位一体构成,道路是实现途径,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制度是根本保障,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其他各方面建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就是要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指导实践;就是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等具体制度,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为中国发展进步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要牢固树立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真正做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用奋斗和实践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三)毫不动摇坚持改革开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也是破解当前发展难题的重要法宝。面对世界经济形势带来的新挑战和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改革开放要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始终坚定我们的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要从我国国情出发、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放眼世界、面向未来,有领导有步骤地推进改革,明确改什么、不改什么、怎么改,以强大的战略定力确保改革方向不出任何偏差。坚持改革开放要充分发挥和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充分调动亿万群众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热情,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把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改革上来,同人民一道推动改革破浪前行。坚持改革开放要勇于自我革命。以坚忍不拔的毅力推进改革,敢于涉深水区、啃硬骨头,坚决破除利益固化藩篱,向积存多年的顽瘴痼疾开刀。要从党和政府自身改革做起,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准确界定、自觉限制自己手中的权力,坚决清除妨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改革开放要勇于推进各方面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完善适应改革开放的新规则、新机制,培育大胆探索、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形成以创新驱动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三、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全面、正确、积极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归根结底要体现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党内政治生活的具体实践中。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准则》提出的具体要求,确保党的基本路线得到全面、正确、积极的贯彻执行。 (一)必须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是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思想路线。党的基本路线的确立,正是以重新恢复和确立党的正确思想路线为前提和基础的。党的基本路线要长期贯彻执行并保持生命力,必须以坚持党的思想路线作为坚实的支撑和保障。要坚持解放思想,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错误的、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克服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畏首畏尾、得过且过等错误思想倾向,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局面。要坚持实事求是,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从不断发展变化的国际国内形势出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国内外形势变化发展、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体生动实践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对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要坚持与时俱进,准确把握时代脉搏,放眼世界潮流,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以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精神,锐意进取,大胆探索,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紧紧跟上时代的步伐,把当代中国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不断推向前进。要坚持求真务实,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勇于担当、奋发有为,脚踏实地、真抓实干,讲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不犹豫、不观望、不懈怠、不软弱。凡是对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有益的、得到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的,就坚定不移地推进下去,以实实在在的行动造福人民。(二)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一切违背党的基本路线的错误言行。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复杂严峻,各种打着不同幌子、以形形色色形式歪曲和否定党的基本路线的错误观点和倾向时有出现,严重干扰党员的思想认识,影响党内政治生活的正常开展,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危害不容忽视。要旗帜鲜明地拿起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武器,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与一切错误言行作斗争。针对歪曲和否定党的基本路线、否定党的领导、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否定改革开放、否定党史国史军史的错误言行和论调,要针锋相对、理直气壮地予以批驳,旗帜鲜明地讲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讲我们的道路、理论、制度、文化所具有的巨大优势、韧性、活力、潜能,讲党领导人民推进中国改革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用有力的舆论斗争和强大的正面宣传捍卫真理,澄清谬误,明辨是非,在与各种错误思想和言行的斗争中进一步深化对党的基本路线的理解和认识,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 (三)必须把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政治路线确定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要培养造就一支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人才保证。要把是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首要标准。强化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重用那些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政治上忠诚可靠的干部,坚持政治标准不放松,始终把牢选人用人的“政治关”。要围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锤炼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增强政治意识,保持政治清醒,坚定政治立场,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坚决、立场坚定,不被模糊认识和错误言论所左右;当人民利益受到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受到破坏、党的执政地位受到威胁、党的基本路线受到干扰时,挺身而出,亮明态度,主动坚决开展斗争。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监督。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严监督党员干部的政治表现,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对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没有立场、没有态度、无动于衷、置身事外,在错误言行面前不抵制、不斗争,明哲保身、当老好人等政治不合格的坚决不用,已在领导岗位的要坚决调整,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以严格的管理、有力的监督、严肃的问责,确保党的基本路线不折不扣得到贯彻执行。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选自2016年11月18日《人民日报》)⇐微信扫一扫,可带走、分享这篇文章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王勇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提出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和队伍纯洁。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在筑牢思想基础、强化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意义十分重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反腐倡廉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经常抓、反复抓,一刻也不能放松。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既要靠思想教育,也要靠制度防范,实现教育和制度的有机结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 (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是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要求。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是我们党生命所系、力量所在。回顾建党95年的光辉历程,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胜利,其根本原因就是始终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保持和发展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当前,世情国情党情不断发生深刻变化,党面临的“四大考验”长期而复杂,面临的“四大危险”尖锐而严峻,我们党要巩固执政地位、实现长期执政,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不断增强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能力。通过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通过制度建设,巩固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使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切实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重要途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缺乏制约和监督条件下的权力极容易导致腐败。权力腐败源于思想道德防线的崩溃,几乎所有的贪腐官员都是懈怠了思想改造,动摇了理想信念,扭曲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错误地把自己置身于党组织和人民之上,把手中的权力视为捞取个人利益的资本,以权谋私,为所欲为。权力腐败根在制度建设不完善、不健全,有些制度形同虚设、牛栏关猫,有些制度笼统模糊、弹性较大,原则要求多、硬性规定少,使得制度不管用、不好用、没有用,给了腐败分子可乘之机。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需要通过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特别是加强权力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扎牢制度的笼子,最大限度减少体制缺陷和制度漏洞,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是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迫切需要。 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随着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必须着力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上下更大功夫。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旗帜鲜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惩治腐败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依法查处了一大批腐败分子,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蔓延势头,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实现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必须在加大正风肃纪、严明纪律、惩治腐败力度的同时,深化标本兼治,加大治本的力度。通过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想腐”;通过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把篱笆扎得更紧一些,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断压缩消极腐败现象的生存空间,使广大党员、干部“不能腐”,确保反腐败斗争取得全局性、压倒性胜利。二、持续深化思想道德建设,筑牢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堤坝思想纯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纯洁性的根本,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做到清正廉洁的基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把思想道德建设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追求高尚道德、增强廉洁意识,不断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一)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准则》指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全体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做到真学真懂真信,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自觉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必须保持共产党人的信仰,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的问题,回答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个根本问题;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始终不渝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二)提高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准则》指出,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锤炼党性修养是每名党员终身的必修课,也是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关键。全体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政治原则、大是大非问题上要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要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优良传统,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反复锻炼、百炼成钢。要践行“严”“实”要求,紧密联系实际深学细照笃行,把“严”“实”要求作为行为准则来遵循,作为铁的纪律来执行,真正从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三)提升道德境界,塑造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准则》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理念观念相互交融和激荡,对党员、干部的道德防线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和冲击。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十分重要的人生必修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弘扬传统美德,遵从职业道德,修炼个人品德。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要从自身做起,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共产党人的道德人格力量去赢得人心、凝聚人心,推动全社会形成和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 (四)强化廉洁意识,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准则》指出,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拒腐蚀、永不沾,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决不能把商品交换那一套搬到党内政治生活和工作中来。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坚持高标准,严守行为底线,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模范遵守党章,恪守廉洁自律准则,善于慎独慎初慎微,勤于自省自警自律,牢记“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不断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持续改造自己、战胜自己。要严以用权,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按规则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廉洁和操守。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问题,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切实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三、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突出重点,重在管用有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准则》指出,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我们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一)坚持用制度管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腐败的本质是权力出轨、越轨,许多腐败问题都与权力配置不科学、使用不规范、监督不到位有关。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难以完全控制住。只有运用法治和制度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才能实现权力运行的法制化、规范化,才能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要加强权力运行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形成一套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进一步限定权力范围、厘清权力边界,科学设定权力的运行程序和工作流程,减少自由裁量,最大限度地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要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加强决策的论证、听证,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机制,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构建完善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人大法律监督和司法监督、巡视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的作用,凝聚监督合力,使监督覆盖到权力运行的各环节和各方面。要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开,推进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开,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坚持用制度管人,防止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只有坚持用制度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才能建成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才能真正实现政治清明。要从严选拔干部,按照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认可,严把干部选任动议提名关、考核考察关、程序步骤关,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坚决杜绝任人唯亲、任人唯利、营私舞弊。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对那些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让那些忠于党、忠于人民,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重用。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的组织制度,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干部身上的小毛病、小问题,多做扯袖子、咬耳朵的工作,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三)坚持用制度管事,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方面的缺陷和漏洞逐渐显现。从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无论是部门还是企业,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大多集中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紧紧抓住这些领域和环节,针对不同特点、不同阶段、不同层面,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公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透明度;对审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要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要深化对公共资源管理的改革,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要加强平台建设,使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更加规范统一、公开透明。要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完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大额资金运作方面的决策监督机制;强化对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切实强化执行力,确保制度刚性运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一旦建立,就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要强化制度意识,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制度没有特权、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督查重点,完善督查途径,创新督查方式,用督查传导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同时要通过督查,及时发现制度可能存在的问题或缺陷,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要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不认真学习制度、执行制度搞变通的,甚至把制度当摆设、破坏制度、违法违规违纪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做到“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断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各项部署要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选自2016年11月21日《人民日报》)⇐微信扫一扫,可带走、分享这篇文章 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沈春耀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对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提出一系列新要求,突出强调“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全面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对于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一、实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重大问题要请示报告是党的重要纪律和规矩,是实现党在各个历史时期使命和任务的内在要求。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一直非常重视党内请示报告制度。1923年12月,党中央在《中央通告》中就有关工作要求“各地方务须随时报告区委员会,各区会务须随时报告中局”。1928年11月毛泽东同志所写的《井冈山的斗争》就是给党中央的报告,全面报告了当时根据地的实际情况,成为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典范。1942年9月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要求:“在决定含有全国全党全军普遍性的新问题时,必须请示中央,不得标新立异,自作决定,危害全党领导的统一。”1948年1月,毛泽东同志为中央起草《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党内指示;同年9月,党中央政治局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1953年3月,党中央发出《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加强中央对于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草案)》予以试行。1956年9月,党的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要求:“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下级组织的工作中应当由上级组织决定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请求指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的建设在拨乱反正中逐步走上正轨,请示报告制度得到恢复和健全。1982年党的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直至2012年党的十八大修改后的党章都明确规定:“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实践充分表明,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已经成为我们党管党治党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的重要体现,必须长期坚持。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一个基本要求就是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从党内政治生活现状和近年来查处的一些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可以看出,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方面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亟待从严格制度执行和制度约束上加以解决。请示报告制度看似比较具体,但决不是什么小事一桩。实际上小中见大,它体现着党员干部党的观念、党性修养,影响着党的领导和党的工作。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不请示、不报告,是组织观念淡薄、纪律约束松弛的表现,同时这种现象又往往同其他问题交织在一起。这种现象一旦泛化,必然会带来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一系列衍生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重大问题请示报告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突出强调了请示报告制度问题。他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领导干部要有组织观念、程序观念,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论述和明确要求,深刻指出了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教育警示意义。 全面加强和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具有多方面重要意义和功效。一是可以从制度上保证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党组)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有效实施对各项事业和各方面工作的领导,确保党治国理政战略部署和目标任务的实现。二是有利于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的政治观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使党员干部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自己的所作所为必须对党组织负责。三是能有效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履职尽责,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加强调研、学习和思考,认真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有助于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管理,使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队伍中各种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相结合。五是可以密切党组织同各方面组织的关系,把加强党的领导同支持保证各有关组织依法依章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履行好各自职能、发挥好各自作用。六是有助于解决和克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改进、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坚决按照《准则》精神,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发挥好这一重要制度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不可替代的功效。二、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必须遵循和贯彻的重要原则请示报告从表面上看是一种工作方式、公文形式,遵守请示报告制度似乎并不难。然而,真正严格执行好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并非易事,需要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基础上,切实遵循和贯彻以下重要原则。(一)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实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实现党对各方面各领域各层级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识和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这是做好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工作的根本立场和基本遵循。(二)忠实履职、勤勉尽责。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担负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职责,是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的执行主体。各方面各领域各层级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具体岗位和职责各不相同,所处的环境、面对的实际问题和情况也各不相同。如果没有对事业对工作高度负责、恪尽职守、敢于担当的精神,没有对自身工作任务、岗位职责、实际情况的充分了解和认识,没有对56相关领域政策法律的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是难以持之以恒做好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工作的。(三)实事求是、言之有物。请示报告的内容应当来源于实践、来源于工作、来源于生活,做到客观、准确、完整,这是保证各级领导机关作出正确判断、实施有效领导的重要依据。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向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等。坚决防止和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华而不实、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等。 (四)遵循工作程序。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是为党工作、对党负责的直接体现,同党的组织体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密切联系。各级党委应当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各级党组应当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和对该党组有领导关系的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向其所属的党组织和党的有关工作部门请示报告工作。一般情况下不实行越级请示报告。党内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对请示报告工作程序和要求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执行。三、正确区分和把握需要请示的事项和需要报告的事项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有两个重要界限需要把握好。一是注意把握好“请示”事项和“报告”事项的区别。请示的事项,一般是指向上级机关、领导机关、主管机关或者有关领导同志提出的,请求给予明确批示、批准、批复或者指示的事项;而报告的事项,一般是指向上级机关、领导机关或者有关领导同志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或者回复上级机关、领导机关或者有关领导同志的询问。二者在内容上有一定联系和相似,但目的和结果是不同的,不应相互混淆、替代。《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二是注意把握好“重大”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区别。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独立负责、积极主动、创造性开展工作,这两个方面是统一的,而不应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1994年9月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决议、决定,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工作,重大问题要请示报告。”只有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持两个方面都不偏颇、不偏废,才能真正做到该请示要及时请示、该报告要如实报告。《准则》明确规定,涉及全党全国性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和解释。各部门各地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向党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执行党中央重要决定的情况要专题报告。 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应当请示的事项均属于重大问题范畴,应当依照规定向有关领导机关或者主管机关作出请示。除明确规定的事项外,需要请示的情形主要有:(1)涉及中央集中统一管理的事项,包括外交、国防、军队、国家安全、港澳台侨等方面的重要工作和问题;(2)重大改革措施、重大体制变动等;(3)涉及中央文件解密、公开等事项;(4)重大活动、重要政策的宣传报道,新闻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中不易把握的问题;(5)属于地方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但重大而又复杂敏感的事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应当报告的事项均属于重要问题范畴,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领导机关或者主管机关作出报告。除明确规定的事项外,需要报告的情形主要有:(1)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或者上级党委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2)中央或者上级党委领导同志批示事项的研究办理、贯彻落实等情况;(3)全面工作总结、部署、安排和计划;(4)重大事件、事故、灾难、灾害或者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处理情况;(5)社会政治、意识形态方面的重要和异常情况;(6)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干部出差、出访、出外地、离岗休假等情况。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准则》精神和党内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对应当请示报告事项的范围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与时俱进地健全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四、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应当抓好做好的重点工作(一)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应当首先从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起,坚持以上率下、以上促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党组织要定期向党中央报告工作。2015年1月和2016年1月, 习近平总书记两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汇报工作,强调要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指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五大党组汇报工作是保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性安排,意义十分重大,对全党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意义。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在党中央领导下开展工作,同级各个组织中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向同级党委负责,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工作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二)既要做好定期报告又要做好专题报告。定期报告和专题报告,在一些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已做出明确规定,应当认真遵照执行。如《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应当每年向上一级党委作一次全面工作情况报告,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某项重要决定的情况应当专题报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九条也作了类似规定。又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中规定:“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一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定期报告是就一定时期工作情况作出的较为综合全面的报告。下级党组织一般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有领导关系的党组织就本组织全面工作情况作出定期报告,包括总体部署、工作开展、成绩和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情况。专题报告是就某一方面工作情况或者特定事项、事件、问题、情况等,向领导机关或者有关主管机关作出的专门报告,有的是根据明文规定,也有的是根据工作需要和特定要求,实际工作中运用得较为广泛。有的报告可以结合有关工作一并进行。比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下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每年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本地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应当每年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本部门、本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报告可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工作报告一并进行。” (三)突发性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准则》明确提出:“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和工作中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情况紧急必须临机处置的,要尽职尽力做好工作,并迅速报告。”突发性事件一般是指突然发生,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由于事件发生的突发性、应对工作的紧急性,因而对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是一个突出检验,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党的观念、纪律观念也是一个重要考验。2007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家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现在我国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已逐步健全。对于突发事件,除全力做好应对工作外,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方面,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及时报告,初步核实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迅速报告。可以实行“首问责任制”,抓住核心要素,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即使有关媒体已经作出公开报道,来自第一线的报告仍然是非常重要的。二是后续请示报告,突发情况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随时在变化,其损害和影响也在不断显现、扩散,因而后续请示报告也是重要的、必要的。三是不断更新、修正、澄清,在第一时间一般不太可能把较为完整的情况都反映上来,后续请示报告则应当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四是根据突发情况性质和后果等,后续请示报告一般宜侧重应急处置、救援、调查等内容。在应对工作方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预案执行,及时作出请示报告,避免先斩后奏。(选自2016年11月18日《光明日报》)⇐微信扫一扫,可带走、分享这篇文章63'